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_ 森林防火装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黑龙江广瑞招标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_ 森林防火装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_ 森林防火装备采购
项目编号:SC[2018]282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51-5886354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
地址: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
联系方式:联系人:尹先生 联系电话:0451-8261415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广瑞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高先生 0451-58863548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南直路4号一单元32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黑龙江广瑞招标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委托,对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_ 森林防火装备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中国境内具有一定能力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_ 森林防火装备采购
- 项目编号:SC[2018]2820
三、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四、交货地点: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指点地点。
五、招标内容:一包:水陆两栖运兵挺;二包:便携式风力灭火机、便携式空气压缩机、新型3号扑火工具、高压脉冲水枪风水灭火系统1+2套装;三包:火场视讯智能终端、多方云会议平台模块;四包:泡沫灭火水枪;五包:扑火组合工具;六包:扑火服(全套);
采购预算:一包:1,800,000.00元;二包:3,125,000.00元;三包:1,013,000.00元;四包:900,000.00元;五包:600,000.00元;六包:1,950,000.00元;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内具有消防器材、消防装备,并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成功的合格供应商。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户银行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强制认证CCC及国家相关行业要求的资质。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供货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投标供应商在黑龙江省本地具有售后服务能力,外地企业应有能够满足售后服务要求的本地售后服务机构
6、本项目为综合评分法,资格后审。
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凡符合上述资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年7月13日至2018年7月19日08:30-11:30,下午13:00-16:00到黑龙江广瑞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南直路4号明珠公寓一单元32楼)填写招标文件登记表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每套,售后不退。
八、开标时间:2018年8月8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哈尔滨市香坊区南直路4号一单元32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九、投标及开标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南直路4号一单元32楼
十、采购单位: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
联系人:尹先生
联系电话:0451-82614152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广瑞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451-58863548
邮 箱:hljgrzb@163.com
开户名称:黑龙江广瑞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哈尔滨银行香坊支行
账 号:121901230074696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内具有消防器材、消防装备,并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成功的合格供应商。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户银行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强制认证CCC及国家相关行业要求的资质。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供货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投标供应商在黑龙江省本地具有售后服务能力,外地企业应有能够满足售后服务要求的本地售后服务机构6、本项目为综合评分法,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38.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13日 08:30 至 2018年07月1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南直路4号一单元32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0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0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香坊区南直路4号一单元32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