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陵市铁营镇兴隆社区燃气锅炉和壁挂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乐陵市铁营镇兴隆社区燃气锅炉和壁挂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乐陵市铁营镇人民政府、乐陵市乐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乐陵市枣城南大街6号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方式: 13905486696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德州市经济开发区绿城百合花园写字楼6楼
联系人: 陈女士 联系方式:0534-2356456 15169722559
二、采购项目名称:乐陵市铁营镇兴隆社区燃气锅炉和壁挂炉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DZLLGC-20180039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万元) |
一 | 燃气锅炉 | 一套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要求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分支机构:(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必须是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厂家 ,具有与本标段内容相应的生产范围,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售后服务体系和专业安装人员; 3.法律法规对投标人的其它要求、规定。 | 85 |
二 | 燃气采暖壁挂炉 | 762套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要求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分支机构:(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相应生产或经营范围,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售后服务体系和专业安装人员; 3.供应商为生产商的: (1)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须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符合); (2)供应商须具有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且能够在网站(http://baogao.chinagas.com.cn/)查询到的有效期内的所投型号的采暖炉产品质量型式检验报告和能效检验报告; (3)所投标产品须符合《山东省燃气器具气源适配性检测管理办法》规定,并提供《山东省气源适配性报告》。 (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产品责任险保单; 4.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 (1)提供生产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商公章。 5.供应商须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6.法律法规对投标人的其它要求、规定。 | 266.7 |
特别说明 |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至投标截止时间信用情况进行三网查询,查询结果交由评标委员会认定)。 2.本次招标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生产商或代理商(经销商)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2个包可兼投兼中。 |
三、采购需求:详见需求公示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8年07月13日至2018年07月19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报名
3.方式:网上下载
完成注册并审核通过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乐陵市分中心针对本项目点击报名,未办理注册审核的投标单位按信息库认证方式办理完成后方可进行报名。
4、投标单位必须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乐陵市分中心平台系统报名后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采购文件,下载完成后刷新当前页面,即可获取当前项目的保证金账号。
五、公告期限:2018年07月13日至2018年07月19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08月02日09时00分至2018年08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乐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乐陵市开元西路与汇源大街交叉口)。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08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乐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乐陵市开元西路与汇源大街交叉口)。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3905486696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中小企业政策(监狱企业、戒毒企业和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微企业),鼓励节能、环保政策。
十一、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乐陵市分中心(http://ll.dzzyjy.gov.cn)上发布。
十二、监督机构:乐陵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534-6262668
十三、重要说明:
1、投标人首次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的,报名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办理程序详见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和《关于办理企业诚信入库的通知》, 诚信入库电话:0534-2223100。
2、招标文件一经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乐陵市分中心交易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乐陵市分中心交易系统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投标人在提交报价文件电子版的同时,须提交评审办法中能证明资质、业绩等加分内容的基本材料原件电子版(与报价文件电子版独立设置,可放在一个光盘里)。
4、中标人须同意其报价文件中由评标专家认定的能证明资质、业绩等加分内容的基本材料原件电子版内容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陵市分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中标人认为有关合同业绩为保密资料,应递交不予公开的书面申请,经相关部门共同认定后,可不予公开或公开部分内容。
5.自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人须提供注册地检察机关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因开标前无法获取报名名单,需所有投标人自行查询。
发布人: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