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都安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新区项目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编号:HCZC2018-G1-00361-GXTZ)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都安瑶族自治县城市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都安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新区项目专用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都安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新区项目专用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HCZC2018-G1-00361-GXTZ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8-522882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都安瑶族自治县城市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镇二高小区一排一号
联系方式:周工0778-522882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0771-5349833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24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范围达到本次采购货物要求,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要求,潜在投标供应商须经项目当地或供应商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包括查询供应商单位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方可参加投标。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16.2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09日 09:00 至 2018年07月18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镇巴谭社区城北新区新政务中心大楼三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仅接受刷卡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31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31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镇巴谭社区城北新区新政务中心大楼三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财库[2011]181号);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财库[2014]68号);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财库[2017]141号);
4、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财库[2004]185号、财库[2006]90号);
5、《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桂政办发〔2015〕78号);
6、政府采购支持采购本国产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