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县医院手术室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陕西峰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太白县医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太白县医院手术室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太白县医院手术室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FYZB-ZC-2018-058
三、采购人名称:太白县医院
地址:宝鸡市太白县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917-4951195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峰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逸翠尚府(北区)一号楼7单元1501室
联系方式:029-89565176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1.采购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及数量 | 数量 | 备注 |
1 | 电动液压手术床(进口) | 3台 | 已通过进口产品论证 |
2 | 医用吊塔(进口) | 3套 | 已通过进口产品论证 |
3 | 手术无影灯3套(进口):其中双灯 带摄像无影灯系统一台,双灯无影灯 一台,单灯无影灯一台 | 3套 | 已通过进口产品论证 |
4 | 病人监护仪 | 2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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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骨科牵引架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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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采购内容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技术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
3.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人民币约110万元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资格要求原件:
(一)具有在国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并出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二)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授权代表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的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三)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五)所投标产品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其附件(进口产品需提供“进”字号产品注册证);
(六)所投进口产品需提供厂家授权书或总代理商授权书;
(七)投标人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保证金交纳凭证或陕西省财政厅指定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
(一)发售时间: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16日(0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陕西峰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
(三)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八、投标文件的提交及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7月30日14:30
(二)开标时间:2018年7月30日14:30
(三)投标/开标地点:陕西峰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四)《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六)《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杨工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9565176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峰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兴庆路支行
账 号:6100 1730 0120 5252 1358
十一、公告期限: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陕西峰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