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隆阳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18年大宗食品采购项目【三、四标段重新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隆阳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18年大宗食品采购项目【三、四标段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的委托,对隆阳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18年大宗食品采购项目【三、四标段重新招标】及其相关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重新招标原因见招标失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保招代〔2018〕126号
2、项目名称:隆阳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18年大宗食品采购项目
第三标段名称:隆阳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18年大宗食品采购项目第三标段。项目编号:保招代〔2018〕126-3号
第四标段名称:隆阳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18年大宗食品采购项目第四标段。项目编号:保招代〔2018〕126-4号
3、项目内容,主要采购内容为:大米、面粉、菜籽油、鸡蛋、牛奶。
第三标段配送区域:瓦窑镇、水寨乡、板桥镇、金鸡乡所辖各中小学(含城区区一中、田家炳中学、保六中)。
第四标段配送区域:瓦渡乡、丙麻乡、西邑乡、辛街乡所辖各中小学、河图街道(董官小学、大官庙小学、尹家小学、金竹林小学、河图中心小学、河图中学、魏家中学)。
★具体数额以实际需求采购额为准。
★投标范围:符合条件的投标供应商,一个投标人可以投一个或多个标段,最多只能中2个标段。评标委员会将顺次从第一标段至第四标段进行评标,中2个标段后的投标供应商,参与其他标段的评审,但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4、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3080.6320万元,第三标段763.2040万元,第四标段836.8564万元。
★供货价格:在合同供货期限内食品的结算价格固定为通过招标后确定的中标价,一次定价,一年固定使用。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5.2 特定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具备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应包含粮油产品);
(二)投标人为生产商则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是代理商/经销商则须具备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所有与食品接触的从业人员具有健康证和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
(三)投标供应商应当在隆阳区辖区内自有5万公斤以上的符合储粮标准的粮食仓容规模。按照当地主食口粮习惯满足学生20天的口粮需要(人均0.25公斤/天),成品粮仓容规模原则上按上述标准配套、且符合成品粮油储存标准(提供发展和改革局相关证明材料)。
(四)投标供应商应当拥有2名以上取得粮油保管《职业资格证书》的保管人员;拥有基本的粮油检化验设备和2名以上取得粮油质量检验《职业资格证书》的检化验人员(出具发展和改革局证明和提供加盖投标供应商鲜章的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投标供应商近3年内(截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无粮油质量安全问题,且近3年内(截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未受到过粮食、市场监管、卫生等部门行政处罚的诚信企业(提供发展和改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计局相关证明材料)。
(六)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近3年内(截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从事粮油经营活动的税收证明,且无偷税、漏税、逃税行为(提供税务部门相关证明材料)。
(七)投标供应商按时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流通统计数据,无虚报、瞒报、漏报情况(提供发展和改革局相关证明材料);
(八)投标供应商建立有规范的粮食购销经营台帐(提供相关市场监管、发展和改革局证明材料)。
(九)相关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和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
(十)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15年度-2017年度)审计报告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投标人未连续三年亏损,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十一)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限制状态。
(十二)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近三年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期限不少于三年,截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查询对象应至少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十三)信用情况: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期限不少于三年,截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查询对象应至少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十四)投标供应商不是保山本地企业的,必须在保山设有常驻服务保障机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在保山服务机构的证明文件。
(十五)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
2.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截止到开标当日,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
(十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7、供货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到 2019年1月30日止。
8、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9、报名要求
9.1 符合条件的投标商投标先登录保山市隆阳区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报名,同时提交下述报名资料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加盖投标人鲜公章)并装订成册到招标代理机构购进行确认报名并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未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确认的,视为未报名。
9.2、报名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代理商/经销商提供)。(5)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鲜公章。
10、报名地点: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
11、报名时间: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持报名资料于2018年7月10日至2018年7月16日(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到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持网上报名证明材料及报名资料确认报名并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价格:每份人民币600元(不办理邮购),标书售后恕不退回。
12、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每个标段100000.00元【壹拾万元】;投标保证金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汇款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标段或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 招标文件汇款账户 |
开户名称: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 开户名称: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保岫东路支行 | 开户银行:工行保山龙泉支行 |
账号:53050172864000000026 | 账号:2510020909024913356 |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
投标保证金交纳查询电话:0875—2233939 | 汇款交纳查询电话:0875—2207986 |
联系人:董建军 | 联系人:王燕妮 |
13、投标文件的递交
13.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1日15时00分。
13.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4楼。
13.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购的招标公告、补遗、补充、更正、答疑、中标(成交)公告、废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保山市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15、监督电话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0875-2218607
保山市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0875-2233939
14、联系人及方式:
招标人: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
联系人:刘振华 联系电话:0875—2195559
单位地址:保山市隆阳区团结路48号
招标代理机构: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 邮编:678000
联系人: 石玉坤 张倩玲 电子邮件:BS666@163.com
电话:0875-2207986 传真:0875—2207659
备注:
1.供应商在参加投标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全部内容;招标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保山市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2.本次采购须在保山市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进行采购与递交投标文件,拟参与的供应商须同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投标文件。请拟参与的供应商在公告期内及时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纸质招标文件获取和递交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3.关于电子招标文件获取和递交
3.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竞标的供应商,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保山市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3.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具体要求: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会议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同时携带CA),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3.3 电子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模块化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
(2)在编制投标文件时,粘贴图片建议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辩率应小于100dpi。
3.4电子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现场递交的电子光盘,将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鲜章)。不要在光盘盘面上粘贴标签,应使用记号笔在盘面上标注单位名称。
3.5电子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
(1)供应商需在到谈判会议现场递交1份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确保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投标文文件为准。
(2)电子文件开标顺序:按照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供应商的顺序当众开标。
(3)采购人宣布开启电子投标文件后,供应商按照电子文件的开启顺序上前,使用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4、技术支持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服务电话:400-9618-998 在线服务QQ:4009618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