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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城县采购办【县级】叶城县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7-06 19: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叶城县采购办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县级】叶城县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县级】叶城县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KGS –ZB-20181966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金柱

项目联系电话:1556949777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叶城县采购办

地址:叶城县

联系方式:李主任 1599931708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于金柱 15569497777

代理机构地址: 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陕西大厦18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县级】叶城县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ZKGS –ZB-2018196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叶城县采购办的委托对叶城县食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K YCCG-ZB2018-003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叶城县食材采购项目

三、采购单位名称:叶城县采购办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招标预算价:

包段

预算价(元)

备注

第一包

15512000.00

 

具体以供货量为准

 

第二包

4104000.00

第三包

12020000.00

第四包

7608000.00

第五包

3196000.00

 

六、项目实施地点、供货要求、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1)独立的法人资格;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法人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上一季度社保证明原件、缴纳税收证明(社保证明必须加盖公司注册地社保机构鲜章);

(4)《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及有效的检验报告;

(5)除上述证件外:第三包、第四包;还需提供具备符合卫生标准的冷、鲜、冻品相关的储藏设备。以保证配送食物不得变质。

(6)除上述证件外第四包、第五包:需提供工作人员健康证原件,供货时需提供《动物卫生防疫合格证》;

 (7)投标人必须承诺所提供的食材为非转基因产品;

  (8)本项目提供食材 同时提供后堂服务及烹饪(含配套厨具),所有工作人员需持有健康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企业需出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承诺书并加盖鲜章。

八、项目实施地点:叶城县

九、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1)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8年7月6日至2018年7月13日(北京时间10:30-13:30,16:30-19:00 );携带本公告要求的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每个包段分别提供)到喀什市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陕西大厦18层(节假日除外),本项目不接受传真和电话报名。

(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包,售出不退。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7月26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喀什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叶城县分中心

十一、投标文件的送达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二、采购单位联系人:李主任 15999317087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15569497777

地址: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陕西大厦18层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7月6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1)独立的法人资格;(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3)法人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上一季度社保证明原件、缴纳税收证明(社保证明必须加盖公司注册地社保机构鲜章);(4)《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及有效的检验报告;(5)除上述证件外:第三包、第四包;还需提供具备符合卫生标准的冷、鲜、冻品相关的储藏设备。以保证配送食物不得变质。(6)除上述证件外第四包、第五包:需提供工作人员健康证原件,供货时需提供《动物卫生防疫合格证》; (7)投标人必须承诺所提供的食材为非转基因产品; (8)本项目提供食材 同时提供后堂服务及烹饪(含配套厨具),所有工作人员需持有健康证;(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投标企业需出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承诺书并加盖鲜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244E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06日 10:09 至 2018年07月13日 18:09(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喀什市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陕西大厦18层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携带本公告要求的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每个包段分别提供)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26日 10:06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26日 10:06

六、开标地点:

喀什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叶城县分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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