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长春黄金研究院有限公司职工家属区、长春黄金设计院有限公司职工家属区、吉林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供热分离移交维修改造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开招标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黄金研究院有限公司职工家属区、长春黄金设计院有限公司职工家属区、吉林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供热分离移交维修改造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黄金研究院有限公司职工家属区、长春黄金设计院有限公司职工家属区、吉林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供热分离移交维修改造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招标
项目编号:DFHT2018-0403-FW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辛华军、刘洪欢
项目联系电话:辛华军、刘洪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北京大街177号
联系方式:“三供一业”办公室0431-827092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辛华军、刘洪欢0431-85210229、89203935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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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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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45.5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09日 09:00 至 2018年07月1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6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02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02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11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长春黄金研究院有限公司职工家属区、长春黄金设计院有限公司职工家属区、吉林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供热分离移交维修改造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招标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DFHT2018-0403-FW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黄金研究院有限公司职工家属区、长春黄金设计院有限公司职工家属区、吉林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供热分离移交维修改造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招标已由长府办发【2016】32号文件要求批准。招标人为长春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补助、移交集团公司及移交企业且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黄金研究院有限公司职工家属区、长春黄金设计院有限公司职工家属区、吉林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供热分离移交维修改造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招标。
2.2 建设规模如下:
建设规模 | 建设地点 | 估算投资金额 (万元) |
长春黄金研究院共移交1处住宅区的二次供热管线,此住宅区为长春黄金研究院家属区,总建筑面积共计19103.18平方米,共5栋住宅楼,本项目将家属区内的立管与二次供热管线一并移交。 | 黄金研究院职工家属区范围内 | 118.28 |
长春黄金设计院共移交2处住宅区的二次供热管线及采暖立管,此住宅区均为长春黄金设计院家属区,总建筑面积共计28803.71平方米,共8栋住宅楼,1栋锅炉房,本次项目将二次供热管线与住宅楼内立管一并移交。 | 黄金设计院职工家属区范围内 | 128.30 |
吉林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共3个家属区,总建筑面积共计49110.09平方米,共13栋住宅楼。建设规模为:将13个家属楼采暖管道从入口阀室(不含入口阀室)至每户入户阀门仪表前所有地沟干管、立管、支管及相应的阀门配件均进行拆除并重新安装敷设。 地沟检修口均进行拆除及恢复,根据现场情况对破损的地沟进行维修。 | 吉林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家属区内 | 298.99 |
2.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工程结算审核,为本项目施工阶段提供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服务期限内,对于因设计变更或施工过程中实际发生工程量导致工程总价变化时, 可连续两次并且每次增加不超过原工程总价10%,造价咨询费用不变。超出两次追加范围的部分按投标人中标折扣系数结算。
2.4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提供优质服务。
2.5 服务期限: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备案止(按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各阶段造价咨询服务),中标人收到施工设计成果文件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招标控制价编制。
2.6 成果文件要求: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标段内各移交企业的成果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5年-2017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证书。近三年(2015年-2017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3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中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记录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
3.4 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1:00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6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1份);
(2)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5)项目负责人注册造价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6)外省企业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各投标人自行支付手续费(邮费)。招标人在收到单位邮寄信息后 5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日13时30分,地点为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11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宽城区北京大街177号
联系人:“三供一业”办公室
电话:0431-8270926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联系人:辛华军、刘洪欢
电话:0431-85210229、89203935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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