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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园林绿化办公室市园林办机关办公楼零星施工项目—轻钢龙骨石膏板隔墙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7-08 09:4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园林绿化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市园林办机关办公楼零星施工项目—轻钢龙骨石膏板隔墙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市园林办机关办公楼零星施工项目—轻钢龙骨石膏板隔墙

项目编号:HXZBSG【2018】G006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项目联系电话:0451-88365518-800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哈尔滨市园林绿化办公室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哈药路302号

联系方式:边策0451-5883302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0451-88365518-8008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建路8号518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市园林办机关办公楼零星施工项目—轻钢龙骨石膏板隔墙

 

招标公告

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园林绿化办公室的委托,对市园林办机关办公楼零星施工项目—轻钢龙骨石膏板隔墙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市园林办机关办公楼零星施工项目—轻钢龙骨石膏板隔墙

二、项目编号:HXZBSG【2018】G0062


三、资金性质:财政资金(项目概算6795.44元)

四、招标范围:市园林办机关办公楼零星施工项目—轻钢龙骨石膏板隔墙

五、招标内容:

1、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3日历天。

2、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园林绿化办公室;

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备案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已入库。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4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企业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企业资质。

5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小班子人员配备具体要求如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1人、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以上人员要求建筑相关工程)。


6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9 投标期间(自招标开始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下同)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

 

10参加工程投标活动的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项目经理(即本项目注册建造师)。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招标文件、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项目经理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1.网上报名: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潜在供应商请到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建路8号515室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13日(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此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哈尔滨市道里区松发街200号河松小区402栋2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十、其他

1、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和《关于发布评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纠缠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市园林绿化办公室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哈药路302号

联系人:边策

电  话:0451-58833026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建路8号518室

联系人:陈工

电话:0451-88365518-8008

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8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备案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已入库。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4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企业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企业资质。5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小班子人员配备具体要求如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1人、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以上人员要求建筑相关工程)。6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9?投标期间(自招标开始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下同)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10参加工程投标活动的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项目经理(即本项目注册建造师)。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招标文件、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项目经理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67954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09日 09:44 至 2018年07月1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建路8号515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详见公告正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3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3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道里区松发街200号河松小区402栋2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市园林办机关办公楼零星施工项目—轻钢龙骨石膏板隔墙

 

招标公告

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园林绿化办公室的委托,对市园林办机关办公楼零星施工项目—轻钢龙骨石膏板隔墙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市园林办机关办公楼零星施工项目—轻钢龙骨石膏板隔墙

二、项目编号:HXZBSG【2018】G0062


三、资金性质:财政资金(项目概算6795.44元)

四、招标范围:市园林办机关办公楼零星施工项目—轻钢龙骨石膏板隔墙

五、招标内容:

1、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3日历天。

2、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园林绿化办公室;

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备案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已入库。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4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企业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企业资质。

5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小班子人员配备具体要求如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1人、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以上人员要求建筑相关工程)。


6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9 投标期间(自招标开始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下同)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

 

10参加工程投标活动的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项目经理(即本项目注册建造师)。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招标文件、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项目经理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1.网上报名: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潜在供应商请到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建路8号515室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13日(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此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哈尔滨市道里区松发街200号河松小区402栋2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十、其他

1、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和《关于发布评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纠缠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市园林绿化办公室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哈药路302号

联系人:边策

电  话:0451-58833026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建路8号518室

联系人:陈工

电话:0451-88365518-8008

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8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市园林办机关办公楼零星施工项目—轻钢龙骨石膏板隔墙

 

招标公告

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园林绿化办公室的委托,对市园林办机关办公楼零星施工项目—轻钢龙骨石膏板隔墙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市园林办机关办公楼零星施工项目—轻钢龙骨石膏板隔墙

二、项目编号:HXZBSG【2018】G0062


三、资金性质:财政资金(项目概算6795.44元)

四、招标范围:市园林办机关办公楼零星施工项目—轻钢龙骨石膏板隔墙

五、招标内容:

1、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3日历天。

2、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园林绿化办公室;

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备案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已入库。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4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企业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企业资质。

5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小班子人员配备具体要求如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1人、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以上人员要求建筑相关工程)。


6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9 投标期间(自招标开始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下同)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

 

10参加工程投标活动的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项目经理(即本项目注册建造师)。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招标文件、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项目经理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1.网上报名: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潜在供应商请到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建路8号515室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13日(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此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哈尔滨市道里区松发街200号河松小区402栋2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十、其他

1、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和《关于发布评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纠缠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市园林绿化办公室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哈药路302号

联系人:边策

电  话:0451-58833026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建路8号518室

联系人:陈工

电话:0451-88365518-8008

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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