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人民政府沙河镇政府用电安全隐患和能耗分项计量监控可视化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昌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沙河镇政府用电安全隐患和能耗分项计量监控可视化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沙河镇政府用电安全隐患和能耗分项计量监控可视化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JM-0000394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旭
项目联系电话:010-8971758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
联系方式:陈主任010-6973128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昌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晓旭010-89717589、1891075006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城南街道南郝庄路3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规格 | 数量 |
1 | 单项数据采集单元 | 设备体积须小于37mm×86mm×69mm(W×H×D),有功计量精度不得低于1.0级; 采用LCD显示,须具备现场按键查询及数据远传功能 | 384 |
2 | 三相数据采集单元 | 有功计量精度不得低于1.0级,无功计量精度不得低于2.0级; 采用LCD显示,须具备现场按键查询及数据远传功能 | 86 |
3 | 远程通讯单元 | DIN35mm标准导轨式安装; 设备体积须小于85mm×105mm×80mm(W×H×D) | 92 |
4 | 数据集中器 | 内置8GB非易失数据存储器/SD卡,掉电数据不丢失; 内置高精度时钟芯片,日误差小于0.5S; | 6 |
5 | 系统平台应用软件 | 具备手机APP/微信展示及用电安全(过载,漏电)APP/微信报警功能;可现场演示。 | 1 |
6 | 工料及安装调试费 | 1项 | 1项 |
7 | 处理器:酷睿双核I3-7100;内存:4G DDR4 2133Mhz内存;硬盘1TB非热插拔SATA3.5''硬盘(7200转);芯片组:英特尔C236;机箱4U塔式;光驱标配DVD可选配DVD-RW;扩展槽:8个USB3.0口;1个VGA口;1个音频口;1个串口;1个RJ45网口;1个DP接口; | 1 | |
8 | 60寸液晶电视 | 屏幕尺寸60英寸;屏幕分辨率:超高清4K(3840*2160);HDR:支持;屏幕比例16:9;屏幕类别:硬屏;背光源:LED;背光方式:直下式;刷屏率:60Hz;扫描方式:逐行扫描;响应时间:4ms;支持格式(高清)2160p | 1 |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本项目投资额及最高限价:160.031918万元
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本次公告时限:5个工作日
发布公告媒体:本公告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昌平区财政局网)对外公开发布。未经招标人授权的任何转载,招标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的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符合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近五年内没有违法记录和严重的用户投诉,工程未发生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2、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货物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4、依据昌财采购[2012]218号及京昌预发[2012]第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符合《昌平区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领域廉洁准入暂行规定(试行)》的相关要求;5、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投标人近三年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经销商或者代理商投标;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与采购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本项目;8、企业应设有24小时专用售后服务电话,具备全北京市8小时内随时上门的服务体系和相应保障能力;9、依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及“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采购政策;本项目仅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0.03191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06日 09:00 至 2018年07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城南街道南郝庄路3号(北京昌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26日 08:45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26日 08:45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城南街道南郝庄路3号(北京昌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依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的采购政策;
2、依据《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采购政策;
3、依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 ” 及“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的采购政策;
4、依据“财政部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京财采购[2017]2067号)”的采购政策;
5、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采购政策。
6、本项目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监狱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