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综合评价经费
北京广普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物业管理综合评价经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物业管理综合评价经费
项目编号:XM-00001612241805310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褚娜、招标部
项目联系电话:5995853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
地址: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3号楼
联系方式:李洁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广普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58076673-80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街19号院230栋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招标内容:对北京市行政区域内150个由物业公司提供12个月以上物业服务的居住类物业服务项目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分为业主满意度调查、专家现场评审和管理部门评价三部分组成。综合评价使用统一评价手册,三部分单独打分,按比例得出最终得分。
2、服务期限:2018年10月31日前完成
3、简要技术要求/招标文件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的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具有物业调查服务咨询经验;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凡受托为采购本次的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06日 09:00 至 2018年07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太平街19号院230栋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2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2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3号楼三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经办理企业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供应商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4)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2017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一年度(2017年度)完整的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