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深圳市大鹏新区行政服务中心食堂及行政服务大厅食堂服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深圳市大鹏新区行政服务中心食堂及行政服务大厅食堂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深圳市大鹏新区行政服务中心食堂及行政服务大厅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0868-1848ZD354F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5-82786028 0755-82786018/82786038-81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葵涌镇金岭路8号
联系方式:0755-2833350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 0755-82786028 0755-82786018/82786038-810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深圳市大鹏新区行政服务中心食堂及行政服务大厅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1 项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证明材料: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证明材料: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3) 参与本项目投标时不存在处于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情形(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书面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4)已在深圳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供应商并在大鹏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网上响应投标(注册网址为:http://www.cgzx.sz.gov.cn)(证明材料:采购代理机构从深圳市政府采购网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未注册的供应商投标无效)(5)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根据深府购〔2014〕16号文件,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54.980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05日 18:00 至 2018年07月13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18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18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