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视频类设备保修运维服务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宁夏同创基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下达的编号为2018NCZ001794W的采购计划,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具体组织实施对音视频类设备保修运维服务费采购项目的采购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具体采购事宜如下:
一、项目编号:TCJY-2018-014
二、项目名称:音视频类设备保修运维服务费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音视频保修运维主要包括:全区检察机关视频会议系统、全区检察机关远程接访系统;自治区院多功能厅会议系统、九楼视频会议系统、九楼检委会会议系统、十楼会议系统,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预算金额:400000元。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报名须提供: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税务登记证副本;
6、投标人须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资质(外地需甲级),资质业务种类包含运行维护;
7、检查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
8、投标单位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公示证明(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6日至2018年7月1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持本企业CA认证锁登陆宁夏公共交易中心(银川市)网站(http://www.nxzfcg.gov.cn/ningxiaweb/)报名,报名时要求上传相应资质影印件(pdf图形格式)。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数字证书办理地点、办理方式、材料要求、咨询电话等详细信息可查看以下链接:《关于企业CA数字证书办理的通知》
http://www.nxzfcg.gov.cn/ningxiaweb/003/003005/20161227/f2c62044-5f7f-459e-8627-f8fe5eac082a.html。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8600271按1号键咨询即可。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资料未在有效期范围内或提供不齐全者报名将不予通过。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网络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在线进行网上支付,然后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现场不再收取文件费,开标前未缴纳费用的投标单位,拒绝投标。
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8000.00元。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为网上报名系统自动,投标单位按系统提示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①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在线进行网上支付,然后下载招标文件;
②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③投标人需充分考虑保证金缴纳时间段内的银行处理业务时间以及节假日等客观因素,确保在工作日及时汇出并保证按时到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时间以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核实的投标保证金到帐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④退付投标保证金一律按照缴纳人(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提缴账户)进行原路退回。
九、投标答疑会:
本次项目不召开投标答疑会。
十、开标时间:2018年7月26日下午15:00分;
十一、开标地点: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汽车大世界对面)
十二、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甲方:万树青、0951-5926366;
宁夏同创基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王隆、13995283858。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交易中心(银川市)网站同时发布,以上信息
如有变更,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交易中心(银川市)网站发布通知。
注: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报名至开标前及时关注宁夏公共交易中心(银川市)网站政府采购项目“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顶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投标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十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万树青
联系电话:0951-5926366
代理机构:宁夏同创基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隆
联系电话:13995283858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