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州市人民法院关于孟州市人民法院语音辅助办公办案系统及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孟州市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孟州市人民法院语音辅助办公办案系统及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孟州市人民法院语音辅助办公办案系统及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
二、采购编号:MZCG2018094 交易编号:MZJYZ2018051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内容、数量和主要技术要求:
语音辅助办公办案系统 | ||||
序号 | 设备 | 参数 | 数量 | |
1 | 数字音频处理器 | (1)内置功能: | 4套 | |
2 | 有源音频分配器 | (1)功能 | 4套 | |
3 | 虚拟声卡软件 | 数字音频处理器配套软件,支持各通道增益调节。 | 4套 | |
4 | 集成安装及施工辅材 | 项目安装实施服务及所需其他辅材,包括三芯音频线、卡侬头、胶带、扎带、USB延长线、螺丝、焊锡等。 | 4套 | |
5 | 系统培训及维保 | 培训: | 4套 | |
6 | 智能语音识别平台 | (1)语音识别核心软件:能将法院庭审过程中各方当事人所说的多条不同语音流实时识别为对应的文字内容,并且能够正确的返回到前端设备上,供书记员进行校对和修改 | 4套 | |
档案加工扫描服务 | ||||
1 | 档案加工扫描服务 | 档案加工扫描服务19万页 | 1 项 |
2、完成时间(供货及安装):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
3、交货地点:孟州市人民法院指定地点。
4、质量要求:符合 国家 标准。
5、采购预算:620000.00元
6、项目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
7、本项目不分包。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可为三证合一证),符合本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
3、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
4、开标时提供针对此项目的现场勘验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所有投标企业应在开标时提供:由注册所在地或该项目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8 年 7 月 6 日 至2018年 7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要求注明报名项目、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传真、电子邮箱等内容)及办理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注明为复印件的查验复印件,报名时对资料的查验不做为对供应商资格的认定)。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孟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黄河大道与合欢路交汇处)。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 ,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 7 月 31 日上午 9 时 30 分00秒。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孟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 二 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八、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1、采 购 人:孟州市人民法院
地 址:孟州市韩愈大街与大定路交叉口向南50米
联 系 人:汤先生
联系电话:0391-2656102
2、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北三环与信息学院路交叉口东北角瀚海爱特中心A塔1121室
联 系 人:冯女士
联系电话:18839196038
九、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次公告发布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孟州市委政府门户网》。
孟州市人民法院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 7 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