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嫩江县临江乡白云乡生态高标准农田农用机械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嫩江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嫩江县临江乡白云乡生态高标准农田农用机械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嫩江县临江乡白云乡生态高标准农田农用机械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S2018GZX01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56-753917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嫩江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县育才大街292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0456-753917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肖女士0451-82362805-8021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20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编号:CS2018GZX0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嫩江县临江乡白云乡生态高标准农田农用机械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到位,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嫩江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现对该项目农用机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嫩江县临江乡白云乡生态高标准农田农用机械采购项目
2.2建设地点:嫩江县临江乡白云乡
2.3投资金额:¥9060000.00
2.3供货期:2018年10月10日前完成交付使用
2.4供货地点:嫩江县临江乡白云乡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序号 | 货物 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1 | 拖拉机 | 1、拖拉机发动机功率Ps:≥220马力(161.76KW)、四轮驱动 2、发动机形式:涡轮增压中冷、高压共轨电控喷油、发动机环保型式核准证书达到国Ⅲ标准以上; 3、动力输出转数:540/1000r/min; 4、提升力:≥60kN; 5、液压输出阀数量:≥4组; 6、液压系统型式:负载传感、分置式;液压调节方式:电液控制、速度控制、高度控制; 7、变速箱换挡方式:负载动力换挡变速箱、电液控制;前进挡≥20、后退档≥20 8、驾驶室型式:全封闭式豪华驾驶室;配重按产品说明书要求配置; 9、轮距调整方式:前轮可调/后轮可调; 10、照明设施齐全;车内有环保空调设施; 11、轮胎数量前2后4; 12、有反应机器运行和控制的仪表盘、故障报警装置和故障诊断系统;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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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免耕播种机 | 1、免耕播种机 2、配播种电子检测系统,可监视播种状态; 3、作业行数(行):18; 4、播种单台具有仿型机构; 5、配双圆盘播种开沟器,双侧独立式限深轮; 6、配有免耕装置; 7、行距(cm):22.5-65可调; 8、配套拖拉机动力(hp):180-220马力(132.2-161.7KW); 9、与拖拉机连接方式:三点悬挂; 10、适合垄作和平作; 11、正常作业速度(km/h):8-10; 12、施肥深度(cm):8-12; 13、播种深度(cm):1-9; 14、气吸式排种器; 15、防堵工作部件形式:波纹圆盘; 16、种箱36L; 17、肥箱:200L*4; 18、V型覆土镇压轮; | 5 |
3 | 收割机 | 1、型式:自走式; 2、发动机功率Ps:≥320马力(235.29kW),9.0升高压共轨、涡轮增压; 3、生产率:≥3.35hm2/h(玉米); 3、粮箱容积:≥10m3; 4、总损失率:≤1.5%; 5、破碎率:≤1%; 6、籽粒含杂率:≤1%; 7、脱粒分离装置:单轴流式; 8、油箱容积:≥900L; 9、配备挠性割台割幅:≥7.6M;1 10、配玉米割台; 11、四轮驱动、密封驾驶室; 12、最高行驶速度:≥25km/h; 13、三区段无级变速,横流式风扇; 14、全自动电液压控制仿形; | 1 |
4 | 整地机 | 1.适合深松联合整地作业,可有效地完成土壤的深松、碎土、残茬混合、平整土壤等项作业; 2.配套拖拉机功率(PS):180~270马力(133~200kw); 3.作业幅宽(m): 3.5; 4.最大作业深度(cm):≥30; 5.机架类型:一体式; 6.机架离地面距离(cm):80; 7.深松齿数量:≥12; 8.特殊工艺加硬处理铲尖,V型啮合铲壁; 9.带有安全螺栓过载保护装置 10.耕深可简便调节; 11.全部轴承部件为一体式终身免维护; 12.作业速度(km/h):6~10; | 1 |
5 | 犁 | 1.配套拖拉机功率180~255马力 2.作业幅宽(m):1.65~2.50,宽度可调节; 3.耕深(cm):35; 4.铧数:5;尾铧可拆卸。 5.生产率(hm2/h):1.5; 6.作业速度(km/h):4~5; 7.碎土率(%):≥65; 8.剪切螺栓保护犁体装置; 9.液压犁头,双作用旋转油缸; 10.每铧耕宽(cm):33、38、44、50; 11.犁体:栅条型,岸下型; 12.限深运输一体两用轮; 13.厚壁犁梁设计,所有部件使用螺栓固定,可方便被更换; 14.运输间隙(cm):≥30 | 1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并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拟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能力和商业信誉。供应商需具备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投标人为设备供应商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2015年7月至今)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页版、供货合同(时间以中标公示发布时间为准)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自行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其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对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投标,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当日)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15年07月01日至今)没有以下重大违法记录:
a核查内容:
1)失信被执行人;
2)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3)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b核查路径:
“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于2018年07月05日至2018年07月11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法定公休日除外),到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4.2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财务审计报告
(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查询结果(网上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业绩证明材料
潜在投标人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登记时须仔细阅读本公告的具体要求,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投标登记处联系电话:0451-82362805。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执行相关规定,售后不退。
4.4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07月25日14:00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媒介发布: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嫩江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县育才大街292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56-7539175
招标代理机构: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20层
邮 编: 150090
联 系 人: 肖女士
电 话: 0451-82362805-8021
传 真: 0451-82362803
邮 箱:zhengxinyizu@163.com
2018年07月05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0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05日 09:00 至 2018年07月1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25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25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