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公务用车购置项目重新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城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公务用车购置项目
重新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惠济区教育体育局的委托,现对新城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公务用车购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新城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公务用车购置项目
1.2 采购编号:郑惠财竞争性谈判(2018)053号
二、采购项目说明:
2.1 项目地址:郑州市惠济区境内;
2.2 采购内容:购置公务用车一辆,详细数量及参数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3 供货及安装期:5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质量合格标准
2.5 质保期:6年或十五万公里。
2.6 采购预算:13.99万元。
2.7 资金来源:学校公用经费及自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注意事项:
3.1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满足以上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2)经审计的2017年度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应提供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018年度任意一个整月的供应商依法纳税(完税)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缴纳凭证材料;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 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且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允许一家代理商参与报名,生产厂家和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只接受生产厂家。
3.3 供应商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4 供应商须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在有效期内,且须显示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姓名);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四、报名有关事项:
4.1 报名时间:2018年07月05日至2018年07月10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休息);
报名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16层1606室;
4.2 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资料须提供原件,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授权书留原件)。
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3 竞争性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07月05日至2018年07月10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休息);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竞争性谈判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16层1606室。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07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商务22层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6.1 谈判时间:2018年07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 谈判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商务22层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惠济区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市惠济区教育体育局
联系地址:郑州市开元路8号F楼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方式:0371-63639719
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2209室
联 系 人:王女士、田女士
电 话:0371-63976168/0371-63976198
2018年07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