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预算评审中心采购第三方机构承接2017年自治区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服务项目招标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预算评审中心采购
第三方机构承接2017年自治区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计划编号:2018NCZ001312N
招标文件编号:NZC/C180066
采购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预算评审中心
联系人:崔彦斌 许艳军 电话:0951-5686752 5686762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10楼(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 )
联系人:宋倩 电话:0951-6891036 传真:0951-6891031
采购需求:2017年自治区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服务(具体标段项目详见下表)
标段 | 项 目 名 称 | 绩效评价资金额度 (万元) | 此标段服务费用预算 (万元) |
第一标段 | 技术创新引导计划——自治区企业科技创新后补助专项资金 | 9,219 | 16 |
第二标段 | 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工业园区低成本化改造项目资金 | 6,000 | 13 |
第三标段 | 宁夏创新创业投资基金项目 | 5,000 | 13 |
第四标段 | 水污染治理项目资金 | 14,960 | 19 |
第五标段 | 福彩公益金项目资金 | 36,700 | 28 |
第六标段 | 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 | 11,300 | 18 |
第七标段 | “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 | 359,960 | 93 |
第八标段 |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 | 55,173 | 34 |
第九标段 | 西吉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项目 | 118,364 | 46 |
(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要求提供截至开标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按时缴纳记录);
4.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5.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
6.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须取得机构总部的授权书。机构总部只能授权1家分支机构参加本次招标,且发出授权后机构总部不得与分支机构一同参与本次招标;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注意事项: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必须与投标主体保持一致。以上所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所有注明“原件备查”的应在开标现场提供原件,评审完毕即退回。未提供复印件的,或复印件与原件不符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7月5日至2018年7月16日18:00前。
供应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免费发放。(如投标人放弃投标,需在开标前三日前告知我中心)
2、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投标保证金缴纳必须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
3、项目报名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拨打4008600271按1键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地点1: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大厅;办理地点2:银川市民大厅C座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13室。)
4、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8503300按3号键咨询即可。电话咨询:0951-6891120。投标人报名如出现疑问,请加投标人QQ交流群:283038356进行咨询。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7月31日9:00
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宁夏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www.ccgp-ningxia.gov.cn)
其他:1、本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第五个工作日。
2、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充文件、变更通知、答疑文件等)均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的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宁夏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7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