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家和苑A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宁夏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灵武市家和苑A区业主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灵武市家和苑A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灵武市家和苑A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NXXB-2018-C2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学军
项目联系电话:1537899754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灵武市家和苑A区业主委员会
地址:灵武市家和苑A区
联系方式:马学军 1537899754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唐龙 0951-4665688
代理机构地址: 灵武市东盛路灵隆物流中心4-6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宁夏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灵武市家和苑A区业主委员会委托,为灵武市家和苑A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组织实施公开方式招标,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具体采购事项如下:
2、采购编号:NXXB-2018-C23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简述:
一、管理服务要求:家和苑A区总建筑面积152163平方米,其中多层住宅建筑面积11468平方米;高层住宅建筑面积105562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8960平方米;会所、物业、居委会等公共建筑面积1373平方米。住宅15栋、55个单元、商网5栋等管理和服务。
二、急需对小区道路进行维修改造(铺设沥青油面)、亮化的改造、进户安全保障、小区监控设施完善及排水管道维修改造等施工项目(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人资格要求:(详细参数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5.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5.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8本次招标严禁挂靠投标。
5.2投标报名时需提供的资质
5.2.1投标人必须独立法人资格,其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物业管理服务等相关业务,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持有物业管理资格证,有相关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有承担本项目能力。
5.2.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5.2.3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
5.2.4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 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cgp.gov.C)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注:以上公示资质要求及指标仅做为参考,具体资质要求请各供应商严格按照我公司发出的招标文件执行。
6、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及方式:现场报名,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6日(08:30-17:30)至7月12日(8:30-17:30),携带营业执照、无行贿告知函等原件(三证合一的只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到宁夏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灵武市东盛路灵隆物流中心4-6号)。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8、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7月26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接收时间14:30-15:00,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开标(投标)地点:灵武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三楼
9、采购单位:灵武市家和苑A区业主委员会
联 系 人:马学军 联系电话:15378997544
10、采购代理机构:宁夏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唐 龙 联系电话:0951-4665688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
注: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报名至开标前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该项目“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投标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宁夏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5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投标人资格要求:(详细参数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5.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5.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8本次招标严禁挂靠投标。5.2投标报名时需提供的资质5.2.1投标人必须独立法人资格,其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物业管理服务等相关业务,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持有物业管理资格证,有相关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有承担本项目能力。5.2.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5.2.3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5.2.4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 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cgp.gov.C)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06日 08:30 至 2018年07月1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灵武市东盛路灵隆物流中心4-6号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26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26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灵武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三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