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东湖高新区道路绿化养护二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8年东湖高新区道路绿化养护二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计划生成备案单(函号:J18070518-0192号),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的委托,对其2018年东湖高新区道路绿化养护二项目以集中采购的形式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下列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ZJJA C2018-219
(二)项目名称:2018年东湖高新区道路绿化养护二项目
(三)采购预算:1866.153558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采购共分6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叁)章内容。
(1)项目包名称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预算金额 |
1 | 珞瑜东路及东湖通道 | 166.161707万元 |
2 | 未来城起步区周边 | 475.809015万元 |
3 | 佛祖岭北流芳园片区 | 398.564779万元 |
4 | 佛祖岭南富士康周边 | 377.128855万元 |
5 | 高新二路外环以东 | 298.256059万元 |
6 | 科技二路 | 150.233143万元 |
(2)类别:服务
(3)用途:/
(4)数量:/
(5)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6)预算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养护期:一年(合同期结束后,若考核良好,最多可续签2年)
(8)质保期:/
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报价)无效。
3.参加多包投标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可以选取一个或多个标段(不超过两个标段)进行报名投标,但一家投标单位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4)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核减办法。
5.投标人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直接到我处查阅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投标人所投的每个标段必须拟派1名项目经理、1名技术负责人及10名以上(含10名)园林绿化专业的中级或以上技术人员。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项目经理证,承担过城市道路绿化养护项目,并且承诺中标后不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投标人须拥有5吨或以上水车2台以上(含2台),需提供证明文件;
4、外省投标企业还须同时具有武汉市建筑网员证,须在本地自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本次投标设备的备件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
5、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2017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全部内容,以及投标人近六个月缴纳税收完税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6、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6-2017)内类似业绩及证明文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
7、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书面承诺);
8、投标人需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开具的日期必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期限内;
9、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8年7月6日起至2018年7月12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16: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汉阳龙阳大道人信汇6号楼1726室)。
(三)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领取采购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投标人报名时必须一次性提供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供检验(审核后原件退回),不按要求提交原件、原件提交不齐全或复印件不全且未盖公章的单位,将不能通过审核,视作不合格单位。
4、不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将被招标人拒绝,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资格的初审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在接下来的采购过程中,如发现或被举报证实投标单位报送资料有不实或弄虚做假的,该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1号楼会议室
(二)截止时间:2018年7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1号楼会议室
(二)时间:2018年7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熊亮
电 话:027-67880076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红豆、唐瑞
电 话:15172361186、18672940917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 话:027-67880479、027-65529821
九、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