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电视台4K IP转播车(不含车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央电视台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央电视台4K IP转播车(不含车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央电视台4K IP转播车(不含车头)项目
项目编号:B0708-CMC18N7K4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鹏、陈晚、金智瑶
项目联系电话:010-68991402、6899136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央电视台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1号
联系方式:龙老师;010-6850875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鹏、陈晚、金智瑶;010-68991402、6899136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一号四川大厦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共计1个包,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其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评标、授标以包为单位。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采购内容如下:
包号 | 采购内容/包名称 | 数量 | 用途 | 预算 | 简要技术要求 |
1 | 4K IP转播车(不含车头) | 一辆 | 节目制作 | ¥11,000,000.00 | “中央电视台拟开始设计并建造大型4K IP超高清转播车一辆”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
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的具体要求 | |||||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中国北京,中央电视台最终用户指定地点)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章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2)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下的投标;3)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活动;4) 投标人(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中的相关承担方)须具备为所投“4K IP转播车”办理符合中国国家道路交通法规的专业作业车行驶牌照的能力;投国内改装“4K IP转播车”的投标人须具备开具车辆专业发票的资格(即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中的相关承担方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括车辆销售、制造、改装,或类似内容); 5) 投标人所投“4K IP转播车”的改装厂商须具备工信部车辆改装资质(须提供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截图);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7) 不得分包和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06日 09:00 至 2018年07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一号四川大厦西楼)2102B房间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7月6日至2018年7月12日每天(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和下午1:30~4:00(北京时间),在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一号四川大厦西楼)2102B房间查阅或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元/包,如需邮寄另加100元的邮资费用,邮寄过程中产生的任何问题由购买标书人自己负责,招标代理机构不负责任。售后不退。联系人:管先生;联系电话:010-68991545。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2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2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一号四川大厦西楼4层407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 本项目招标公告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阜成门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西楼
联系人:赵鹏、金女士
邮箱:zhaopeng1@cmc.genertec.com.cn
电话:010-68991402、68991362
传真:010-68329810
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名称: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号:0109 0520 5001 2010 9187 393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行银行名称:北京银行总行营业部
银行行号:3131 0000 1104
开户行银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D座
邮编:100033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 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