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久事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10.5米级纯电动城市客车采购以及电池租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久事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10.5米级纯电动城市客车采购以及电池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10.5米级纯电动城市客车采购以及电池租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18工08029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娜
项目联系电话:1500182869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久事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建国东路525号巴士大厦
联系方式:宣志樑 021-63848484-163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娜 15001828695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98号永丰国际广场银座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久事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10.5米级纯电动城市客车采购以及电池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本项目报名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报名及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10.5米级纯电动城市客车采购以及电池租赁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 18工080293
3、招标控制价:
A.纯电动城市客车招标控制价 110 万元/辆(不含动力电池);
B.动力电池采用租赁方式,电池租赁及维护8年, 控制价422.22元/百公里(结算公里数按实结算,每年每车付不超过人民币19万元)。支付条件按沪交科【2016】298号文件、《上海市新能源公交车辆补贴操作办法》执行(控制价如超过2018年下半年将发布的最新财政补贴办法,按最新财政补贴控制价执行。)。
4、招标内容:
A.10.5米级纯电动城市客车440辆;
B.440套电池租赁与维护8年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主要服务内容和技术要求)
5. 交货时间: 2018年9月30日前交车并完成车辆上牌。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在(整车制造企业);
3.投标车型必须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含发改委)在 “车辆生产企业与产品公告”中已公告且有效的整车产品,同时必须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
4.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5.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在报名时将联合投标协议书一并提交。
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潜在投标人等项目参与各方不存在控股、管理等利益关系。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税务登记证(地税)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供应商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提交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联合体投标单位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对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8年7月6日至2018年7月1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30时至11:30 时,下午13:30时至16:30 时(北京时间)到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98号永丰国际广场银座17楼)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本项目将对完成报名的合格投标供应商发售招标文件。提交的纸质报名资料,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均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代理单位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投标人或填表者承担。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元/本(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址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7月27日下午14时(北京时间),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截止及开标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98号永丰国际广场银座17楼。
五、本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久事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建国东路525号巴士大厦
联 系 人:宣志樑
电 话:021-63848484-1638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98号永丰国际广场银座17楼
联 系 人:陈娜、汪子芮
电 话:15001828695/18121330806
邮 箱:147806740@qq.com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在(整车制造企业);3.投标车型必须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含发改委)在 “车辆生产企业与产品公告”中已公告且有效的整车产品,同时必须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4.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5.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在报名时将联合投标协议书一并提交。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潜在投标人等项目参与各方不存在控股、管理等利益关系。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06日 09:30 至 2018年07月12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98号永丰国际广场银座17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税务登记证(地税)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供应商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提交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联合体投标单位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对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8年7月6日至2018年7月1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30时至11:30 时,下午13:30时至16:30 时(北京时间)到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98号永丰国际广场银座17楼)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本项目将对完成报名的合格投标供应商发售招标文件。提交的纸质报名资料,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均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代理单位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投标人或填表者承担。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元/本(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27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27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98号永丰国际广场银座17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鼓励节能、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环保清单中产品。扶持中小企业政策: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比例:6%。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