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朝阳门派出所业务用房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朝阳门派出所业务用房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朝阳门派出所业务用房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2018ZCZB-15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雅楠
项目联系电话:1831105328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大兴胡同45号
联系方式:郑志毅8408185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雅楠1831105328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07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朝阳门派出所业务用房改造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的委托,对朝阳门派出所业务用房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报名。
- 项目名称:朝阳门派出所业务用房改造项目
- 项目编号:2018ZCZB-157
- 项目内容及简要技术要求:
招标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工程、拆除工程等内容。
招标项目性质:工程
采购用途:用于朝阳门派出所业务用房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财政预算资金为人民币叁佰玖拾肆万捌仟壹佰贰拾玖元贰角整(RMB3948129.20元);本项目控制资金为人民币叁佰叁拾陆万伍仟玖佰伍拾叁元柒角伍分(RMB3365953.75元),超过了本项目控制资金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 招 标 人: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大兴胡同45号
联 系 人:郑志毅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邮 编:100061
联 系 人:张雅楠
联系电话:18311053285
传 真:67123389
-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为受聘于投标人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如外地企业参与投标须具备《外地建筑业企业进京施工许可证》,有效的《北京市建筑企业档案管理手册》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
3.投标人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开具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文件原件;
5.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近三年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否则无效)复印件加盖公章。
6.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7月6日至2018年7月12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07室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7月26日9时00分
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11会议室。
凡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被授权人本人携带以下资料文件复印件(复印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 项目经理受聘于投标人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复印件);
- 如外地企业参与投标须具备《外地建筑业企业进京施工许可证》,有效的《北京市建筑企业档案管理手册》,项目经理须为受聘于投标人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复印件);
-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7月5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七、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为受聘于投标人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如外地企业参与投标须具备《外地建筑业企业进京施工许可证》,有效的《北京市建筑企业档案管理手册》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 3.投标人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开具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文件原件;5.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近三年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否则无效)复印件加盖公章。 6.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94.8129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06日 09:00 至 2018年07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07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凡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被授权人本人携带以下资料文件复印件(复印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 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4.项目经理受聘于投标人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复印件); 5.如外地企业参与投标须具备《外地建筑业企业进京施工许可证》,有效的《北京市建筑企业档案管理手册》,项目经理须为受聘于投标人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复印件); 6.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8.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2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2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07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个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