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高新区雪亮工程建设项目
菏泽高新区雪亮工程建设项目
菏泽高新区雪亮工程建设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采购项目名称:菏泽高新区雪亮工程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HZSGXQCGG2018-012
采购项目情况:高新区、乡镇街道、行政村三级雪亮工程建设项目。涵盖菏泽高新区、2个乡镇办事处、66个行政村。
预算金额(招标最高限价):420万元;
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
质量标准: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制造、验收,需进口的应执行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
所有设备安装完成后应符合由国家标准委、公安部和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共同组织研究编制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联网共享应用标准体系(2017版)》的要求,能通过中央、省、市标准符合性测试和全市雪亮工程验收。
符合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办关于雪亮工程建设内容的各项要求,实现与中央、省、市、县、乡、村各级综治平台互联互通、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数据共享交换、应用无缝对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负责人)或其分支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内含有安防工程相关范围,且具有承揽本项目的业务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无违规、违法或不良记录行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
2.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3、因本项目涉及专线联网才能正常使用,要求投标人须有自己的传输线路或传输线路提供方的授权。
2.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记录证明;
2.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6、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3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自行到人民检察院查询并提交,开标后不退)。查询内容必须包括:查询单位及个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
2.8、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规定;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获取招标文件:
请于投标人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点击本招标公告下方附件下载;关于本项目的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有关网站发布。供应商自行查阅网站信息,或于开标会议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08月03日上午09时30分
5.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室(菏泽市中华路426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及需求公示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牡丹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
地 址:菏泽市高新区中华路西路2059号
联 系 人:李中波、吴涛
联系电话:0530-5299910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瀚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菏泽市中山路177号
联 系 人: 张艳
联系电话:13505301318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