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室内改造追加建设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沂水县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室内改造追加建设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沂水县公安局
地址:山东省沂水县正阳路17号
联系人: 毛教导
电话: 0539-2274696
二、采购代理机构: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750号
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15753919705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沂水县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室内改造追加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JZYSZC—2018-154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ZC-2018-154
四、采购内容、数量:
室内改造工程(详见磋商文件)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供应商资格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带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行业标准。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地点: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沂博路与北一环路交汇处);
时间:2018年7月6日至2018年7月1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交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5)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同时提供施工技术人员(五大员)相关资格证件(原件、复印件留存),项目经理及施工技术人员(五大员)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
(6)法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及施工技术人员(五大员)身份证、劳务合同、社保证明及企业缴费票据(2018年1-4月份,明细准确到个人),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复印件留存);
(7)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招标资料费每套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日期:2018年7月18日10时00分
九、开标时间:2018年7月18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第开标室(沂博路与北一环路交汇处)
十、保证金递交方式: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00元。
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转账形式交纳(投标企业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汇入以下账户,时间以保证金到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账户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在电汇或转账单据备注栏注明“沂水县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室内改造追加建设工程项目 ”以其他账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一律不确认其投标资格。)
开户行:临商银行沂水支行
账号:800003301004600001378
户名: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