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监狱十二五项目基本配套(职工伙房设施)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广东省东莞监狱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东省东莞监狱十二五项目基本配套(职工伙房设施)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东省东莞监狱十二五项目基本配套(职工伙房设施)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GDZH20180702-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甄工
项目联系电话:020-6103057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东省东莞监狱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石碣镇新洲
联系方式:莫先生,0769-8633327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甄工,020-61030579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906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广东省东莞监狱十二五项目基本配套(职工伙房设施)购置,包括所有设备的购置、安装调试、培训及质保期服务等,招标控制价(小写)¥1598152.37元(大写:壹佰伍拾玖万捌仟壹佰伍拾贰元叁角柒分),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本国产品是指不需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已在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内的产品)。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9.81523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05日 09:30 至 2018年07月2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906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26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26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906室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提供2017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近企业2018年3-5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提供近企业2018年3-5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3、供应商的经营范围应包含生产或销售厨房用具(需提供能反映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或者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网页截图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内容页)。
4、投标人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投标人投标时须持有自本项目公告之日起企业、法定代表人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如果投标人当地检察机关采用电子查询方式的,投标人必须提供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第6、7点资料无需提供);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人员必须提供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另行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纸质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处完成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否则视为未报名(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供应商的报名)。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