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卢沟桥街道办事处卢沟桥街道2018年垃圾渣土清运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华融东创(北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卢沟桥街道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卢沟桥街道2018年垃圾渣土清运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卢沟桥街道2018年垃圾渣土清运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RDC-2018-7-05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坤、彭庆夺
项目联系电话:010-63802099-8014、801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卢沟桥街道办事处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40号
联系方式:010-6386275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融东创(北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坤、彭庆夺 010-63802099-8014、8016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308号顺和商务写字楼4层A406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卢沟桥街道办事处范围及服务区域:东至西三环,西至张仪村,南至丰西路,北至莲石路,背街小巷199条;
2)清运车辆要求:大车运载量:≥18方,小车运载量≥6方;
3)垃圾清运应采用全密闭运输工具;
4)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5)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6)具有固定的办公及机械、设备、车辆停放场所;
7)具有专业的服务团队。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05日 16:50 至 2018年07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308号顺和商务写字楼4层A406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500元人民币/本,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2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2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308号顺和商务写字楼4层8406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凡前来报名的投标申请人,须携带以下资料文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投标人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强制采购;(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5)政府采购信用担保;(6)进口产品管理;(7)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