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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蓟州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2018年蓟州区教育督导管理系统(区县版)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7-04 17:2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受天津市蓟州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8年蓟州区教育督导管理系统(区县版)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8年蓟州区教育督导管理系统(区县版)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GCG2018-LZ-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2-2278100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天津市蓟州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地址:022-29010058

联系方式:李主任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金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蓟州电子商务产业基地5218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2018年蓟州区教育督导管理系统(区县版)采购项目

项目基本概况:购置教育督导管理系统一套,详细需求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投标人须具备法人资格,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投标截止时间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B.投标截止时间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3)2018年至少1个月的由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4)2018年至少1个月的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9)。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04日 17:19 至 2018年07月11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须携带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若报名人不是营业执照中登记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报名单位授权书盖公章),到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室现场购买,并提供电子邮箱。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2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2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为保证供应商权益及项目的顺利进行,有关该项目的澄清、更正及中标成交信息等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请已报名的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关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查看与本项目有关的变更公告内容,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不再另行通知变更内容。对于因未及时查看变更公告内容及未在投标文件中做出变更响应的投标人,由此所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负责,与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无关。同时,如有其他网站转载则仅供参考,采购人和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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