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学院改善办学保障条件—基础设施改造—校园安防系统工程建设(18)-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音乐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改善办学保障条件—基础设施改造—校园安防系统工程建设(18)-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改善办学保障条件—基础设施改造—校园安防系统工程建设(18)-监理
项目编号:XM-000001421718061413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际阳
项目联系电话:010-6390597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音乐学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翔路1号
联系方式:顾老师 010-6488760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际阳 010-6390597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10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中国音乐学院改善办学保障条件-基础设施改造-校园安防系统工程建设(18)-监理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数量 | 用途 | 预算金额 (万元) |
本次项目为中国音乐学院校园安防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对现有中国音乐学院北琴楼(准备改建成学生宿舍)、旧办公楼首层及地下1层学生食堂、地下2层车库、图书馆及音乐厅、室外部分、家属区的监控盲区和替换原有的模拟摄像机点位,接入综合楼安防监控中心,完善以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及安全稳定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为核心的“平安校园”建设。 | 1 | 用于校园安防系统工程建设 | 10.1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8)为本项目某包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包的投标;9)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和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05日 09:00 至 2018年07月1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10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需携带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文件售后不退。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文件,另加5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代理机构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代理机构。未向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25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25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11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发布。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10
邮 编:100036
E-mail: zjy@xhtc.com.cn
电 话:010-63905999
传 真:010-63905988
联系人:张际阳(分机5972)
购买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户 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 号:110902295610703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