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国家税务局2018年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公采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天河区国家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州市天河区国家税务局2018年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国家税务局2018年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GDGC1807FG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0-3808301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州市天河区国家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16号D栋
联系方式:张先生, 020-8568335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公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吕先生, 020-38083016
代理机构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613号城光大厦517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为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保卫,消防设施、监控设施的使用管理和养护,物业主体、配套设施、机电设备的日常使用管理和养护,停车场的日常管理,环境保洁与绿化,协助搬运货物,配合做好会务工作等。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壹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近三年内的行贿犯罪记录。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4.已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函。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1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05日 09:00 至 2018年07月1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613号城光大厦517室广东公采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2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2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613号城光大厦515室广东公采招标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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