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兴镇毕家村幼儿园改建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高兴镇毕家村幼儿园改建,已经批准招标,招标人为日照市岚山区高兴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高兴镇毕家村幼儿园改建
2.2项目编号:SDGP371103201802000061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高兴镇毕家村幼儿园改建,位于日照市岚山区高兴镇。具体施工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项目划分:不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所示工作单位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为同一法人单位);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投标人必须提供岚山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电话:0633-3011729)
3.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shixin.court.gov.cn)现场查询申请人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或者未划分项目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时间:在2018年07月05日至2018年07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日照市岚山区轿顶山路517号区委党校9楼中介超市。
4.3售价:150元/套,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4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其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系指:社保部门出具的授权代表近6个月在投标单位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
(2)复印清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清晰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岚山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及其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指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的投保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
五、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 时间:2018年07月25日15时00分至2018年07月25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日照市岚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第一开标室(日照市岚山区轿顶山路517号)。
2.投标人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18年07月25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日照市岚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第一开标室(日照市岚山区轿顶山路517号)。
七、发布媒介
本项目公告、澄清、更正、通知、结果公示等,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山东日照政府采购网、日照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
采 购 人:日照市岚山区高兴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日照市岚山区高兴镇人民政府驻地
联 系 人:范主任
联系电话:13561913979
2、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天柱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东港区正阳路与迎宾路交汇处朝阳金座沿街南头
联 系 人:彭金
联系电话:13256099867 电子信箱:rzzs123@163.com
九、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十、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一、投标人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附件: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申请函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
XXX 公司(被查询单位/个人名称),因 XXX 项目(项目名称)所需,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现向你院查询 XXXX 公司(被查询单位/个人名称),统一信用代码号/组织机构代码号: XXX ,法人代表: XXXX 身份证号:XXX 在20 X X 年 X 月 X 日至 20 X X 年 X 月 X 日间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公司
(签名/单位公章)
二〇XX 年 X 月 X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