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家气候观象台观测基地驻点及探测网运行监控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市国家气候观象台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深圳市国家气候观象台观测基地驻点及探测网运行监控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深圳市国家气候观象台观测基地驻点及探测网运行监控服务
项目编号:1243-456OTC18160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晓慎 保海防 张斐
项目联系电话:(0755)8294978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国家气候观象台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解放路广场北街13号1栋3-4层
联系方式:刘爱明(0755) 8251156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晓慎 保海防 张斐(0755)82949789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座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内容 | 数量 | 财政预算 |
观测基地驻点及探测网运行监控服务 | 一项 | 人民币壹佰壹拾贰万元整(¥1,120,000.00)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①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相关经营范围,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 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注册网址:http://www.cgzx.sz.gov.cn/),(本项由招标机构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上对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③ 投标人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5年5月开始起算,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供应商投标报名时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的状态为有效,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④ 投标人近三年内(自2015年5月以来)在经营活动(含政府采购)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和不存在处于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情形的声明,投标人需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⑤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04日 16:01 至 2018年07月1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座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面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17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17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座
七、其它补充事宜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经办人需提供如下文件:
- 投标人经办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