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CT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CT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第二次)
一、采购项目名称: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CT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DYPEDZ2018-37#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本次采购内容为国内产品,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公示。本项目为一个包,情况如下:
包号 | 名称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万元) | 投标报价上限值(万元) |
一个包 |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CT设备采购 |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时按要求提供); 3、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4、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国家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5、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有产品所属类别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6、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记录未被列入黑名单、经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20 | 220 |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8年7月4日至2018年7月1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67号万达国际大厦一楼西大厅
3、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使用“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新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所投产品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提供产品所属类别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原件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若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招标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
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资格审查为准。
4、售价:每份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注:招标文件不邮寄)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7月30日14时00分前(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7月3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曲主任
联系方式:0546-8875112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67号万达国际大厦一楼西大厅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546-8055118 15263867088
3.监管单位: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发 布 人: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