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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海丰县广东省梅陇农场场部广东省梅陇农场采购专用设备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6-21 18:3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汕尾市海丰县广东省梅陇农场场部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东省梅陇农场采购专用设备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东省梅陇农场采购专用设备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0724-1801D11N21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嘉安

项目联系电话:020-3786052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汕尾市海丰县广东省梅陇农场场部

地址:汕尾市海丰县广东省梅陇农场场部

联系方式:李梅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余嘉安020-37860522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6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

1

谷糠燃烧炉(谷糠热风炉)

1台

人民币306.51万元

2

低温循环烘干机(粮食烘干机)

6台

3

初清筛

1台

4

提升机

2套

5

刮板机

2套

6

安装调试

1项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采购预算,将导致投标无效。

上述采购清单中的低温循环烘干机(粮食烘干机)是核心产品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016年或2017年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税收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凭据。)2.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的公司企业法人。3.投标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出具声明函)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6.5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6月22日 09:00 至 2018年06月28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购标室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前往以下地址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12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12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5号会议室(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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