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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涉案车辆停车场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6-14 18:2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莘县涉案车辆停车场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莘县大队

地址:山东莘县伊园街289

联系人:吴队长                        联系电话:13706357687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晟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聊城市利民东路66

联 系 人:成庆春      联系电话:17362288208

二、采购项目名称:莘县涉案车辆停车场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LCZY2018-026-GK

采购项目分标段情况:

标段号

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

预算

1

莘县涉案车辆停车场租赁服务项目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及相应经营范围,具备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且不得经营或参与经营事故车辆清障服务业务;

3、投标人停车场位置优先选择莘县境内,场地使用面积不低于30亩,符合停车场经营条件。

4、投标人需具有土地使用权证;如不属本单位所有,需提供租赁协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总控制价:420万元

(70万元/)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80615日至20180622, 80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电汇(开户名称:开户名称:杨肖英,开户行:中国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莘县支行,账号:62170022 8001 0149 417)【请将报名资料扫描发送至邮箱lczbtb@126.com,并在邮件注明“莘县涉案车辆停车场租赁服务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3.售价:人民币300/份,售后不退。

4.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到场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

注:1、投标人须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发至邮箱的扫描件资料需清晰可见,否则,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报名不通过的后果;

3、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小组的资格后审为准。

四、公告期限:20180615日至 20180622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07091400分至201807091430 (北京时间)

2.地点:莘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07091430(北京时间)

2.地点:莘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成庆春  联系电话:17362288208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聊城市政府采购网、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附件:招标文件链接地址:https://pan.baidu.com/s/1mVxVfxlLy1v2XLhq0QfWew

发 布 人:山东晟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8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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