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选聘律师事务所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委托,就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选聘律师事务所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选聘律师事务所项目;
2.2资金来源及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2.3招标内容: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聘5家律师事务所入库为招标人提供相应的法律专业服务,具体服务项目以业主委托为准(具体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4服务期限:自入围通知书发放之日起三年;
2.5服务质量:满足招标人服务需求;
2.6项目标段划分情况: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忠于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沟通协调能力,依法注册成立;
3.2投标人拟派服务负责人律师需有律师执业证且连续执业10年以上,合同期内年龄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本项目拟派律师不得少于5名(含负责人律师),并提供拟派人员1年及以上社保缴纳记录;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表(限定为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新成立律师事务所以成立年份起提供);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为政府部门或大型国企或行政事业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或重大纠纷案件服务的项目(限定为2015、2016、2017年度,需提供项目合同原件);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拟派服务律师近三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无不良执业记录和犯罪记录,且专业能力强,法律实践经验丰富,熟悉经济合同、劳动纠纷、行政争议纠纷等,投标人出具以上内容承诺书;
(2)投标人须开具律师事务所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拟派服务负责人律师及委托代理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近三年来无类似项目重大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提供2015年以来投标人发生诉讼、仲裁情况)
(4)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项目;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6月11日起至2018年6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
4.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电厂路与曙光路交叉口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21层)
4.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4.4报名时要求:
报名携带资料: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项目拟派人员执业证书和其社保缴费记录;近三年财务报表;业绩的合同原件;承诺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信用中国网页查询截图,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要求提供复印件的除外),留复印件一套存档(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否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等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中路67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1-67696551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与曙光路交叉口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21层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940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