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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山县公安局2018年马山县“天网”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项目(第10期)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6-10 19:0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马山县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8年马山县“天网”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项目(第10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8年马山县“天网”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项目(第10期)

项目编号:HLMSZC180530-01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工、杨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680113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马山县公安局

地址:马山县白山镇西华街

联系方式:邓警官、0771-682272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陆工、杨工、0771-6801134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南宁市马山县西华街西一里46号二楼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018年马山县“天网”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项目(第10期)1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凡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起项目或投标人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确认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告知函,作为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49.851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6月11日 08:00 至 2018年06月15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0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0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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