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项目招标公告
利津县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项目
一、招标项目名称:利津县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LJZCZ2018-151
三、招标项目分包情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招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万元) |
1 | 利津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升级相关软、硬件及粘虫板采购。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法经营(业务)范围的单位(经营或业务范围包含招标人所需购买的货物或服务,以营业执照为准),具有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含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开标时按要求提供); 3、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到住所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的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4、投标人近三年(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2个工作日)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50 |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
1、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8日至2018年6月14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到山东宏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利津分公司(利津县利一路与津二路路口南侧金凤凰大厦23层)进行现场报名。招标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2、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加盖投标人公章):
(1)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使用“三证合一新码”或“五证合一新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另行通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八、开标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利津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利一路105号)。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利津县农业局
地 址:利津县利二路317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46-5622997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宏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76号(府前大街与莒州路交汇处西南角)南侧三层楼二楼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546-5610456
3.监督单位:利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546-5686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