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外科手术器械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8-06-07 08:1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采购邀请书
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受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委托,根据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对“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外科手术器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本项目适应中国政府采购法、中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的各项规定要求,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任务书编号:
采购文件编号:JLZY-ZC-18079
采购任务书编号:项目采购X[20180528]-1476号
二、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外科手术器械项目
采购内容:2微米激光治疗系统(含光纤);采购数量:一个;
用途: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外科手术器械项目采购;
简要技术参数:指示光:半导体绿色激光,532nm±10nm,功率≦5mW等。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资金来源:其他资金。
三、合格的投标人 (应符合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文件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 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8)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采购文件出售时间、售价
有兴趣的合格的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证明材料:
合格投标人携带材料:
1)法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近一年社保税收证明(12个月)(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项目所在地或投标单位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于 2018年6月7日—2018年6月13日的上午8:30至下午16:00时(节假日除外),到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人民大街9999号)4楼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人应当于 2018年6月27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投标单位应在 2018年6月27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前向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缴纳金额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定于 2018年6月27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在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新址4楼开标室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
九、本项目适用的政府采购政策为: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详见采购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老师
电 话:0431-86177703
联系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478号
采购机构: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自由大路4755号鸿石国际大厦10楼
邮政编码:130000
电 话:(0431)81100225
传 真:(0431)86030588
联 系 人:丛欣
监管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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