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利津县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采购
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利津县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LJZCZ2018-158#
三、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具体技术要求、用途、数量详见招标内容。
四、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货物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资金 |
一个包 | 利津县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采购 |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法经营(业务)范围的单位(经营或业务范围包含采购人所需购买的货物或服务,以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为准),具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含“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资质类别:档案数字化加工)乙级及以上(包含乙级); 3、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时按要求提供); 4、供应商近三年(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2个工作日)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46万元 |
五、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8年6月8日8时30分至2018年6月14日17时30分。
2.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8日8时30分至2018年6月14日17时30分到山东正大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南一路280号梅苑大厦409室);进行报名、缴费、领取招标文件。
3.方式: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使用“三证合一新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家秘密载体印制(档案数字化类)乙级(含)以上资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售价:每份人民币20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7月2日8时30分至2018年7月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利津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利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院内)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7月2日9时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利津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利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院内)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利津县人民法院
地址:利津县利一路114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546-5626229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大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东营市东城南一路280号梅苑大厦
联系人:蒋女士
联系方式: 0546-8310073 15666890286
九、监 督 单 位:利津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0546-5686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