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重庆市总队训练基地武警重庆市总队训练基地厨师培训设备和训练器材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重庆市总队训练基地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武警重庆市总队训练基地厨师培训设备和训练器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武警重庆市总队训练基地厨师培训设备和训练器材采购
项目编号:WJ-2018-22XL-A0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元
项目联系电话:0236888133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重庆市总队训练基地
地址:重庆渝北区王家街道大屋村19社
联系方式:伍义强185805200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胡 元(023)68881331 13883319017
代理机构地址: 重庆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5-1(双鱼座A栋5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内容 | 数量 (批) | (万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中标人 数量(名) | |
一 | 厨师培训设备 | 1 | 57.3944 | 1 | 1 |
二 | 训练器材 | 1 | 23.712 | 0.4 | 1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特定资格条件1. 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1.106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6月08日 09:00 至 2018年06月1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地址:重庆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5-1)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和非现场报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29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6月29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6月7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期:2018年6月8日--2018年6 月 15日17:00(工作时间)
(四)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包(售后不退)。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方式:
1.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在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到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5-1(双鱼座A栋5楼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递交《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并以现金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2. 非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2.1在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并将招标文件汇款凭证(汇款时须注明代理编号:TC189D3WO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3204913539@qq.com。通过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后凭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到重庆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5-1(双鱼座A栋5楼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换取发票。
户 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大渡口支行
账 号:110209123819
3.对微型企业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优惠
3.1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招标文件购买费。
3.2微型企业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和书面承诺书(详见第七篇 四、其他“微型企业承诺书”)(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
4.在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才被接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