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泉州中心市区垃圾外运莆田外包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受泉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对[350500]ZZG[GK]2018004、泉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泉州中心市区垃圾外运莆田外包服务采购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500]ZZG[GK]2018004
2、项目名称:泉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泉州中心市区垃圾外运莆田外包服务采购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46000000 | 920000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进口产品:无。(2)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第23期节能清单执行或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3)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第21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或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4)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5)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6)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7)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8)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精神,投标人须提供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打印件或截图),在评标时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打印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9)其他政策:无。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投标人具有环境卫生作业资信等级甲级资质,投标人若是福建省外企业,须通过环境卫生作业入闽备案A 类(含A 类); | 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投标人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 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8-06-06 16:00 报名截止时间:2018-06-21 16:00
9、投标截止时间:2018-06-28 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06-28 09:00,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分公司(泉州市泉秀路盛达广场B幢16楼)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泉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南路499号
联系人姓名:江流
联系电话:0595-22585406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长青北里112号602
项目联系人:小庄
联系电话:0595-22287183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018-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