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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龙文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违法建筑拆除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6-06 16:1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漳州市龙文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违法建筑拆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违法建筑拆除工程

项目编号:ZZHH采购201805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欧

项目联系电话:0596-293381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漳州市龙文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龙文区

联系方式:张主任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欧,0596-2933815

代理机构地址: 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广场1号楼1711-1716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龙文区违法建筑拆除工程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龙文区步文办事处、碧湖街道办事处、蓝田经济开发区所属范围内。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可以提供上一年度或近期的财务报表、近期由收缴单位出具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交证明(或网站缴交证明);或者提供符合要求的其他第三方证明材料];(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证明材料;(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执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七)授权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代表参加投标时须提交,授权书必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无效);(八)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代表参加投标时须提交);(九)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当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原件须附在技术商务标的正本中,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标的副本中)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32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6月06日 08:30 至 2018年06月2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广场1号楼1711-1716号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 话:0596-2933815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2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6月2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广场1号楼1711-1716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对参加此次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投标报价参与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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