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城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住院大楼配套设施设备及基本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包七、包十三第4次重招)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源城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委托,对 源城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住院大楼配套设施设备及基本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602-201801-082-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源城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住院大楼配套设施设备及基本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832,734.02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16年或2017年年度财务状况报表。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17年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书面声明原件;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包七: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投标人须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及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河源供电局成功备案及公示; 4.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现场勘察,并提供由采购人出具的现场勘察证明原件; 5.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响应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招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 包十三: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现场勘察,并提供由采购人出具的现场勘察证明原件; 4.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响应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招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①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②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包七: 6)投标人须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及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河源供电局成功备案及公示;(提供复印件,原件核查) 7)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现场勘察,并提供由采购人出具的现场勘察证明复印件;(原件核查) 8)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响应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招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原件核查) 包十三: 6)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现场勘察,并提供由采购人出具的现场勘察证明复印件;(原件核查) 7)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响应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招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原件核查) 备注:以上报名资料用A4纸复印按序号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所有报名及投标文件项目编号均以附件(招标文件)内项目编号为准。 投标人可自行点击招标公告左下角的附件链接下载,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不符的,以纸质文件为准。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核查)
2)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须提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近2016年或2017年年度财务状况报表。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17年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人(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若查询结果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件的投标人,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核查后将被拒绝;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6月07日 至 2018年06月13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河源市中山大道12-213号(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28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8年06月28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评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6 月 07 日 至 2018 年 06 月 13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李小姐 | 联系电话:0762-3603168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肖先生,蓝女士 | 联系电话:0762-2820289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环市东路450号华信中心11楼1108室 |
联系人:徐位安 | 联系电话:020-22263171 |
传真:020-87697665 | 邮编:510075 |
(三)采购人:源城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地址:卫星福音堂路13-6号 |
联系人:刘雯 | 联系电话:0762-2820287 |
传真:0762-3330861 | 邮编:5170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