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阳区存量住宅价格评估机构选定项目
长春市双阳区存量住宅价格评估机构选定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CDG2018Z027-CG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长春市双阳区存量住宅价格评估机构选定项目已由财政部门批准建设,预算资金为本级预算资金,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地方税务局。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的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服务商。
2. 招标内容及范围
2.1招标内容:主要对双阳行政区划内存量房进行价格评估。(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服 务 期:3年。
2.3评估标准:符合国际、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2.4投标报价:根据国家纪委建设部颁布的计价格【1955】971号文件按实际发生额打八折即折扣系数0.8进行报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具备房地产贰级及以上评估资质及土地A级评估资质。
3.3投标人应在近3年内完成类似项目的业绩至少一项(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
3.8本次招标不接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应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规定,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6月04日至2018年06月08日(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双阳区建龙尊邸北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投标人近一年任何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任意一个月即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及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审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仅接受现场购买,不另行邮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8年06月26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双阳区建龙尊邸北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双阳区地方税务局
代码证号:1122000001389455XQ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西双阳大街1808号
联 系 人:李乐
电 话:0431-81896082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楼110室
联 系 人:贺志钢
电 话:18004449969
2018年06月04日
注: 本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