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师范学院学生第八、九、十、十一公寓外墙保温项目施工(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白城师范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白城师范学院学生第八、九、十、十一公寓外墙保温项目施工(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白城师范学院学生第八、九、十、十一公寓外墙保温项目施工(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JTZB201804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谷墨文
项目联系电话:0431-8537036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白城师范学院
地址:白城市中兴西大路57号
联系方式:潘老师0436-355506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谷墨文0431-85370361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白城师范学院学生第八、九、十、十一公寓外墙保温项目施工(二次招标)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TZB2018040-1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白城师范学院学生第八、九、十、十一公寓外墙保温项目已由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采购任务通知书项目采购X【20180426】-1072号批准进行。项目采购人为白城师范学院,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白城市中兴西大路57号,白城师范学院院内。
2.2 工程造价:546.1713万元。
2.3 招标范围:白城师范学院学生第八、九、十、十一公寓外墙保温项目施工招标(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采购内容:白城师范学院学生第八、九、十、十一公寓外墙保温项目施工。
2.5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
2.6 计划工期:2018年7月1日~2018年8月14日,45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5、2016、2017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近三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应无在建工程。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办【2017】5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需在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期间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3.9 (1)具有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包括公司、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授权代理人)在报名期内,如有不良记录或未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人员,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要求在相关网站可查、属实。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4日至2018年6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每日 8 时 30 分至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吉林省政务大厅4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窗口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企业法人、注册建造师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9)提供检察机关在投标报名期间有效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
(10)本单位为授权代理人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网站打印具有社保相关部门鲜章的原件(或社保相关部门加盖鲜章的原件)及复印件。
(11)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及注册人员官网截图复印件;
(12)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拾万元 。
4.4 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25日10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4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白城师范学院
地址:白城市中兴西大路57号
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0436-355506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
联系人:谷墨文
联系电话:0431-85370361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5、2016、2017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46.171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6月04日 08:30 至 2018年06月0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政务大厅4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窗口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4日至2018年6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每日 8 时 30 分至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吉林省政务大厅4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窗口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25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6月25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政务大厅4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白城师范学院学生第八、九、十、十一公寓外墙保温项目施工(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TZB2018040-1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白城师范学院学生第八、九、十、十一公寓外墙保温项目已由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采购任务通知书项目采购X【20180426】-1072号批准进行。项目采购人为白城师范学院,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白城市中兴西大路57号,白城师范学院院内。
2.2 工程造价:546.1713万元。
2.3 招标范围:白城师范学院学生第八、九、十、十一公寓外墙保温项目施工招标(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采购内容:白城师范学院学生第八、九、十、十一公寓外墙保温项目施工。
2.5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
2.6 计划工期:2018年7月1日~2018年8月14日,45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5、2016、2017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近三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应无在建工程。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办【2017】5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需在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期间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3.9 (1)具有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包括公司、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授权代理人)在报名期内,如有不良记录或未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人员,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要求在相关网站可查、属实。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4日至2018年6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每日 8 时 30 分至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吉林省政务大厅4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窗口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企业法人、注册建造师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9)提供检察机关在投标报名期间有效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
(10)本单位为授权代理人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网站打印具有社保相关部门鲜章的原件(或社保相关部门加盖鲜章的原件)及复印件。
(11)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及注册人员官网截图复印件;
(12)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拾万元 。
4.4 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25日10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4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白城师范学院
地址:白城市中兴西大路57号
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0436-355506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
联系人:谷墨文
联系电话:0431-85370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