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延吉市棚户区改造四期工程项目管理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延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延吉市棚户区改造四期工程项目管理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延吉市棚户区改造四期工程项目管理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JLJY2018-CG01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轩睿
项目联系电话:0433-430200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延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延吉市人民路2191号4楼棚改科
联系方式:许轩睿,0433-430200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光春、焦艳,0433-8316525
代理机构地址: 延吉市人民路2239号300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②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符合国家规范、本行业规范及企业规范的相关规定;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含暂定级);3)投标申请人须提供由公司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出具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包含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须公告日后出具);4)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00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6月04日 08:30 至 2018年06月0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检察院机关出具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包含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须公告日后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28日 13: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6月28日 13:00
六、开标地点:
延吉市政务中心六楼开标二室(延吉市河南街759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