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街道(乡镇)大气粗颗粒物等污染物监测能力建设公开招标公告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中介)受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街道(乡镇)大气粗颗粒物等污染物监测能力建设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街道(乡镇)大气粗颗粒物等污染物监测能力建设
项目编号:XM-00000302061805311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皓 招标六部
项目联系电话:6871725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
联系方式:刘保献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中介)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超、尹皓 010-62686382、62688251、zhangchao5@sinosteel.com(电子邮件)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100080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街道(乡镇)大气粗颗粒物等污染物监测能力建设-监测仪器购置
招标编号:1841STC60856/01-02
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 序号 | 采购内容 | 简要技术要求 | 分包最高限价(万元)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数量(套)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01包 | 1 | 智能化小型空气质量监测站 | 可用于安装多台PM2.5、TSP、VOCs、NOX等传感器设备的智能化小型空气质量监测站等 | 3885 | 90天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1050 | 否 |
02包 | 2 | 小型化TSP监测设备 | 用于北京市街乡镇大气粗颗粒物考核监测的小型化TSP在线监测设备等 | 3063 | 30天 | 1020 | 否 | |
3 | TSP质控设备 | 用于环境大气中TSP的连续、自动监测,技术、性能可靠,可实时传输监测结果,并实现远程操作控制等 | 21 | 是 | ||||
4 | 小型化大气VOC和NOx监测设备 | 用于北京市街乡镇大气VOC和NOx考核试点监测的小型化VOC和NOx在线监测设备等 | 120 | 否 | ||||
5 | VOCs质控设备 | 用于大气环境中挥发性有机物的连续在线监测 | 3 | 是 | ||||
6 | 大气自动监测站站房 | 主要用于安装空气自动监测设备 | 1 | 否 | ||||
7 | 一氧化碳分析仪 | 用于对环境空气中一氧化碳的监测 | 1 | 是 | ||||
8 | 二氧化硫分析仪 | 用于对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的监测 | 1 | 是 | ||||
9 | 氮氧化物分析仪 | 用于对环境空气中一氧化氮、二氧化氮和氮氧化物的实时监测 | 1 | 是 | ||||
10 | 臭氧分析仪 | 用于对环境空气中臭氧的监测 | 1 | 是 | ||||
11 | 可吸入颗粒物(PM10)监测仪 | 用于环境大气中PM10可吸入颗粒物的连续 | 1 | 是 | ||||
12 | 细颗粒物(PM2.5)监测仪 | 用于环境大气中PM2.5细颗粒物的连续 | 1 | 是 | ||||
13 | 多路动态气体校准仪 | 配套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臭氧仪器校准使用 | 1 | 是 | ||||
14 | 零气发生器 | 配套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臭氧仪器使用 | 1 | 是 | ||||
15 | 气象多参数仪 | 在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上监测环境温度 | 1 | 是 | ||||
16 | 数据采集与控制仪 | 用于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数据的收集与存储 | 1 | 否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部分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5)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6)法律、行政法规、招标文件关于“合格投标人”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35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6月01日 19:00 至 2018年06月0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人民币500元/包,可现场购买或邮购,若邮购,须加付快递费人民币100元。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供:①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③投标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④投标人若以汇款形式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汇款单复印件,且汇款单附言处须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包号;⑤投标人若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Word版、盖章后电子版均需发至邮箱1836258136@qq.com);若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请提供说明和纳税人识别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注:若邮购,供应商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确认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收到以上资料。因发出购买资料后未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导致无法完成购买手续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2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6月2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27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beijing.gov.cn)上发布。
本招标公告的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闫素红010-62686388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使用信用记录结果、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