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处理场渗透液应急处理设备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的委托,就垃圾处理场渗透液应急处理设备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 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垃圾处理场渗透液应急处理设备租赁项目
招标编号:潢公采【2018】029号
采购内容:租赁一套 120M³/D 垃圾渗滤液集装箱式应急处理系统
租赁期限:不低于6个月
招标控制价:1341000.00元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 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并具备本次招标产品的经营范围;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度审计报告。
4.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的税收和社保证明材料;
5. 投标人具有独立的专业技术力量,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后期服务管理。(可自行承诺)
6. 根据(财库〔2016〕125号)规定企业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接单位【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提供相关信息查询网页或者截图);
7. 持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在有效期内,查询对象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投标报名时间:请于2018 年 6 月 4日至 2018年 6 月 8 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30分,下午15时至17 时(北京时间,下同)。
3.2投标报名地点: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招标代理服务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3.3投标单位须携带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并具备本次招标产品的经营范围;近一年度审计报告;近三个月的税收和社保证明材料;具有独立的专业技术力量,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后期服务管理。(可自行承诺);信用中国等网站证明材料;《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有关信息
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 6 月 26 日 15 时 30 分, 地点为: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整。
五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376-3113076
监督部门:潢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关先生
联系电话:0376-6182599
地址:郑州市紫荆山路与二里岗南街交叉口西北正商蓝海广场2号楼2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