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看守所锅炉改造采购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8-06-01 16:2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项目编号:GHY2018-00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吉市看守所锅炉改造采购项目,已由延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采购(项目采购X【20180515】-0543号文件),项目业主为延吉市看守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延吉市看守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延吉市看守所锅炉改造采购项目
2.3招标范围:锅炉房改造(具体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工程建设地点:延吉市看守所
2.6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8月1日,总工期32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开标时提供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原件及复印件
3.5根据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凡是进入我省从事建筑业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 网址上公布后,方可在吉林省从事建筑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6月4日至 2018年6月8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11:00 时,下午14:00 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延边宏远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有限公司(吉林省延吉市河南街1088号,延边州住建局一楼)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购买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否则不予受理。
4.2 工程招标文件每套8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 日内寄送。
五.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26日13时00分,地点: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延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日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经省厅备案的专业担保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保函或银行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吉市看守所;
地址:延吉市依兰镇新安乡东兴村; 联系人:郑虎
电话:17643332771;
2、招标代理机构:延边宏远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河南街1088号 联系人:孙妍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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