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河南省通许县人民武装部 通许县人武部民兵应急连装备物资采购 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5-31 18:4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公告
通许县人民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通许县人武部民兵应急连装备物资采购
项目编号:豫通财货物公开招标﹝2018﹞015号
二、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内容:民兵应急连装备物资一批(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质量要求:所有供应物资必须为警用或军用正品。中标供应商在供货过程中如提供假、冒、伪、劣商品,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 15日 内完成。
5、项目预算控制价:7117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含警用装备产品)、申请销售警用装备产品的批复;
2)财务状况报告;(应提供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近期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4)近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须提供授权委托人不少于连续3个月的);
5)投标人开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提供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标时在有效期内)。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三项内容不得列入“受惩黑名单”;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不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列入“受惩黑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己经投标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提供通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截止后由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视情况进一步查询核实。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8 年 6 月 1 日至 2018 年6月 7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心服务大厅(行政路体育场对面)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文本出售,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含警用装备产品)、申请销售警用装备产品的批复、报名人身份证及近期不少于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等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若委托)原件及报名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资料不完整、不清晰者不予接受。
补充说明:1、资料不完整、不符合要求、不清晰者不予接纳,招标代理机构对购买招标文件时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开标后,由采购人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标。
2、投标单位现场报名后需要登陆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网上注册、办理电子密钥,在公告期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否则后果自负。投标供应商登陆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可获知注册办理中心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网址:http://www. kfsggzyjyw.cn/。咨询电话:18639772939
五、投标保证金: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6月20 日下午15点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通许县行政路体育场对面,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二楼开标室。(开标时携带资格证件原件)
七、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河南省通许县人民武装部
地址:通许县咸平大道中段北侧
联系人: 贾先生
电 话:13937878166
代理机构:通许县人民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通许县行政路(体育场对面)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71-22305169
2018年5月31日
通许县人民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通许县人武部民兵应急连装备物资采购
项目编号:豫通财货物公开招标﹝2018﹞015号
二、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内容:民兵应急连装备物资一批(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质量要求:所有供应物资必须为警用或军用正品。中标供应商在供货过程中如提供假、冒、伪、劣商品,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 15日 内完成。
5、项目预算控制价:7117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含警用装备产品)、申请销售警用装备产品的批复;
2)财务状况报告;(应提供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近期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4)近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须提供授权委托人不少于连续3个月的);
5)投标人开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提供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标时在有效期内)。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三项内容不得列入“受惩黑名单”;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不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列入“受惩黑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己经投标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提供通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截止后由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视情况进一步查询核实。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8 年 6 月 1 日至 2018 年6月 7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心服务大厅(行政路体育场对面)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文本出售,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含警用装备产品)、申请销售警用装备产品的批复、报名人身份证及近期不少于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等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若委托)原件及报名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资料不完整、不清晰者不予接受。
补充说明:1、资料不完整、不符合要求、不清晰者不予接纳,招标代理机构对购买招标文件时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开标后,由采购人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标。
2、投标单位现场报名后需要登陆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网上注册、办理电子密钥,在公告期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否则后果自负。投标供应商登陆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可获知注册办理中心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网址:http://www. kfsggzyjyw.cn/。咨询电话:18639772939
五、投标保证金: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6月20 日下午15点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通许县行政路体育场对面,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二楼开标室。(开标时携带资格证件原件)
七、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河南省通许县人民武装部
地址:通许县咸平大道中段北侧
联系人: 贾先生
电 话:13937878166
代理机构:通许县人民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通许县行政路(体育场对面)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71-22305169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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