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高级中学二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工程监理及部分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息县高级中学二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工程监理及部分材料采购
一、招标条件
息县高级中学二期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息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工程监理及部分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息县高级中学二期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息财公开招标【2018】0524号
2.3建设地点:信阳市息县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分别为:工程总承包(EPC)标段,工程监理标段,部分材料采购标段。
2.5招标范围:
工程总承包(EPC)标段:息县高级中学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的地勘、设计、建安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桩基工程、土方工程、基坑支护、电梯设备及安装、道路硬化、园林景观绿化、围墙、大门、操场、教学楼、热力工程、供水工程、污雨水工程、变配电工程、安防智能化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综合布线、监控、门禁、安防、电梯五方对讲、智慧教室、教师办公系统等所有的智能化弱电系统)、消防工程等所有工程内容,钢筋材料由招标人供应;
工程监理标段:息县高级中学二期建设项目施工全过程及保修期监理服务;
部分材料采购标段:息县高级中学二期建设项目范围内的钢筋材料的供货、包装、运输(到施工现场指定地点)、装卸、验收及质保期内相关服务等内容;
详细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2.6质量要求:合格。
2.7其它要求:
工程总承包(EPC)标段工期:1100日历天;
监理服务周期:息县高级中学二期建设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保修期满;
部分材料采购标段供货期:签订合同后,按招标人要求供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工程总承包(EPC)标段:
3.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根据豫建〔2016〕38号文的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即可,不需提供证件原件,另需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查询内容、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查询内容(所有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3.1.3投标人近三年(自2015年1月1日以来)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资金能力(提供2015、2016、2017年度完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告,须连续三年盈利);
3.1.4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
3.1.4.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在有效期外的需提供继续教育证明(或提供省级注册管理机构出具的注册证书继续有效证明,或继续教育证书到期前最后一个有效期内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2015年10月11日后到期的暂不提供],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1.4.2 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且没有在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
3.1.4.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五大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与投标人签订正式合同,参加了社会保险,且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包括施工员(房建或土建工程专业)、质检(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
注:①报名时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场,提交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承诺书;②报名时提供施工员(房建或土建工程专业)、质检(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身份证原件备查。
3.1.5 业绩要求
3.1.5.1 企业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企业具有已完成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15万平方米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或交工)验收报告,业绩合同具有合同双方骑缝章);
3.1.5.2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15万平方米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或交工)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或交工)验收报告均须显示项目经理姓名,业绩合同具有合同双方骑缝章);
注:①投标人企业业绩和拟派项目经理业绩不可重复;②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完工)验收报告,竣工(完工)验收报告必须包含验收单位(至少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等五大主体)的验收意见、验收时间及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验收单位公章,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均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若三者显示的项目经理姓名不一致的,需提供有效的变更证明材料),以上业绩证明材料若有一项未满足,则业绩将不被认可。
3.1.6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②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接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招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报名日期内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房建或土建工程专业)、质检(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法人授权委托人】的网站打印页面,需提供详细的查询页面。
3.1.7其他要求:
3.1.7.1投标人注册地区级或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涵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房建或土建工程专业)、质检(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授权委托人,以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日期内开具的为准),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1.7.2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房建或土建工程专业)、质检(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提供自2018年01月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
3.2工程监理标段:
3.2.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根据豫建〔2016〕38号文的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即可,不需提供证件原件,另需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查询内容、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查询内容(所有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3.2.3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资格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2.4 业绩要求
3.2.4.1 企业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企业具有已完成的单项合同工程造价(或投资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或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5万平方米的类似项目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或交工)验收报告,业绩合同具有合同双方骑缝章);
3.2.4.2项目总监业绩要求:自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单项合同工程造价(或投资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或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5万平方米的类似项目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或交工)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或交工)验收报告须显示项目总监姓名;
注: ①投标人企业业绩和拟派项目总监业绩不可重复;②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必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竣工验收报告【包含验收单位(至少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等五大主体)的验收意见、验收时间及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验收单位公章】;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均需体现项目总监姓名,以上三者显示的项目总监姓名不一致的,需提供有效的变更证明材料。
3.2.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近三年(自2015年1月1日以来)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②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接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招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报名日期内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法人授权委托人】的网站打印页面,需提供详细的查询页面。
3.2.6其他要求:
3.2.6.1投标人注册地区级或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涵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以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日期内开具的为准),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2.6.2拟派项目总监、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须至少提供自2018年1月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
3.3部分材料采购标段:
3.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中至少包含有“建材销售”的内容;
3.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财务状况,没有处于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须提供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
3.3.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须提供2018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和税收的证明);
3.3.4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3.3.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接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招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报名日期内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网站打印页面,需提供详细的查询页面;
3.3.6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在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 报名注意事项
请各投标人按“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报名时请携带除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若要求)以外其他证件和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审查,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按无效标处理。
4.2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06月01日-06月07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息县市民之家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报名窗口。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报名的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 6 月 22 日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息县市民之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息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息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息县城关谯楼街666号
招标代理: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汴路与玉凤路交叉口升龙环球大厦26楼2608室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1-88881296
监督单位:息县建设局招标办 息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监督电话:18103767129 0376-5935027
2018年05月31日